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系统治理的意见6
发表时间:2023-03-24 09:35来源: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治理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系统治理的意见 办规计函〔2023〕202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水利(水务)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: 我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(以下简称主要支流)众多,经过多年治理,主要支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得到显著提升,在抗御洪涝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仍然存在治理不系统、防洪体系不完善等问题。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,加强主要支流系统治理,加快提升流域整体防洪能力,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,提出以下意见。 一、树立系统观念,准确把握治理要求 降水以流域为单元产流、汇流和演进,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、最鲜明的特性。当前,在主要支流治理中,有的河流还存在只治上游不治下游、只治城区不治郊区、只治局部不顾整体,碎片化治理、治标不治本、上下游不相顾等情况,导致行洪不畅,河流整体防洪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。要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方法,从主要支流流域整体着眼,遵循和把握洪水发生和演进规律,更加注重上下游治理的协同性,统筹安排治理任务,坚决避免上下游相互掣肘、左右岸以邻为壑,打破一地一段一岸治理局限,强化整条河流治理,提高河流整体泄洪能力。 加强主要支流治理,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统筹发展和安全,以流域为单元,立足流域内水库、河道及堤防、分蓄洪区为主要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,结合控制性水库、分蓄洪区建设运用,统筹考虑主要支流各河段的治理标准、目标任务、建设布局和实施安排,实现目标一致、布局一体、步调有序,逐河流安排治理、逐河流建档立卡,治理一条,见效一条,充分发挥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综合效益。 |